为充分发挥咨询服务机构和专家学者在人大立法、监督和重大事项决定等方面的智力支持作用,根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智库建设的意见》规定和《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智库组建工作方案》安排,现向社会公开征集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智库咨询服务机构和智库专家。
一、智库构成
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智库由咨询服务机构和智库专家两部分组成。根据专业领域不同,拟组建9个专家组,分别为:立法专家组、财经专家组、民族工作专家组、社会建设专家组、教科文卫专家组、司法专家组、农牧业专家组、环境与资源保护专家组、信息化建设专家组。
二、主要任务
(一)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立法、监督和重大事项决定等重点工作提供咨询服务;
(二)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开展立法项目论证、起草等方面工作;
(三)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承担常委会工作相关的课题研究,并形成研究成果,提出有针对性、建设性的意见建议;
(四)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对常委会立法、监督、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代表工作成效进行第三方评估;
(五)协助自治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开展相关咨询服务工作;
(六)完成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承担的其他工作。
三、推荐条件
(一)咨询服务机构应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坚持正确的价值取向、学术导向,遵守行业相关规定和管理规范,有健全的治理结构及组织章程,有较强参与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意愿;
3.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研究力量,有较强的数据采集分析、决策咨询和政策评估经验和能力;
4.在业务关系、机构隶属、资金来源等方面具有独立性,在所从事的领域具有较强的影响力,社会信誉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记录。
(二)智库专家应符合下列条件:
1.能够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在所研究和从事的领域具有一定代表性和专业影响力,具有丰富的法治实践工作经验。具备与人大工作紧密相关的立法、司法、财政经济、国资社保、审计统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城乡建设、农牧业、社会建设、教科文卫、数字经济、碳达峰碳中和、信息网络等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的专业知识和研究能力;
3.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于副处级以上职务,年龄在65周岁以下;
4.未受过刑事处罚和所在单位处分;
5.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履行人大常委会智库的职责。
四、有关要求
(一)智库成员实行聘任制,经审查合格的智库咨询服务机构和智库专家,其聘期与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任期相同。十三届人大常委会智库成员符合推荐条件的,可以继续申报。智库咨询服务机构和智库专家人选可由咨询服务机构主管部门或专家人选所在单位推荐,也可自荐申报。“一府一委两院”机关人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专门委员会委员不作为智库人选。
(二)有入库意向的咨询服务机构和个人请填写《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智库咨询服务机构自荐表》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智库专家自荐表》。自荐表需经所在单位提出审核意见并签字盖章,于2022年12月23日前寄至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中山东路3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研究室综合一处,邮政编码010020,同时将电子表格发至nmgrdzhyc@163.com。(联系人:包林慧 联系电话:6658193)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22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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