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和《内蒙古自治区中医药条例》执法检查的公告
根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26年监督工作安排,3月至4月将对全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和《内蒙古自治区中医药条例》(以下简称中医药“一法一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重点内容包括:中医药政策支持和保障机制建立情况;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情况;中药材生产、加工、流通全过程质量监管情况;中医药人才培养与教育科研情况;中医药传承与文化传播情况;中医药“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为全面深入了解有关情况,现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意见建议,请将相关建议意见于2026年4月30日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
联 系 人:张贝贝
联系电话:0471-6600445(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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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2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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