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公众号
扫码手机浏览
手机APP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包钢同志代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的决定
(2025年10月13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工作办法》的规定,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包钢同志代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
供稿:代表工作委员会
供稿、图片:
图片:
责编:
编辑:席瑞
供稿: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