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莉霞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辞去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职务的决定
(2025年9月4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王莉霞提出辞去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工作办法》的规定,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王莉霞辞去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职务。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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