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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5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批准乌兰察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请批准的《乌兰察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乌兰察布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的决定》,由乌兰察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供稿:法制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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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席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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