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批准乌兰察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请批准的《乌兰察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乌兰察布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的决定》,由乌兰察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供稿:法制工作委员会
供稿、图片:
图片:
责编:
编辑:席瑞
供稿:
编辑:
微信公众号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