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
 
信息来源: 内蒙古人大
发布时间: 2022-05-07

(2022年1月7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2022年4月13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14次主任会议修改)

  2022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一年,我们党将召开具有重大而深远意义的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入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高质量做好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为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书写内蒙古发展新篇章,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一、深入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

  1.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政治机关定位,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坚持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要情况及时向自治区党委请示报告。适时将立法计划和煤炭管理条例、数字经济促进条例、革命文物保护条例3件条例草案提请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注重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围绕自治区中心工作,统筹谋划立法、监督等重要事项。强化机关党组、专委会分党组作用,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确保自治区党委和常委会党组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落实到行动、体现到担当。

  2.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确定的七条贯彻落实意见抓好落实。协助做好自治区党委人大工作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起草好自治区党委贯彻落实的文件稿,进一步明确加强和改进全区人大工作的方向和举措。制定关于在人大工作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意见,将总书记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具体地贯彻落实在人大立法、监督、代表等各项工作中。召开全区人大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座谈会,举办旗县(市、区)人大主任培训班,推动全区各级人大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配合自治区党委开展专项督查,确保会议精神真正落地见效。

  二、加强和改进新时代立法工作,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

  聚焦改革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期盼,坚持务实管用、急用先行,加快重点领域立法进程,助力解决事关全局、事关长远、事关人民福祉的紧要问题。全年拟制定法规12件,修改、废止30件,开展立法调研9件。

  3.紧扣高质量发展加强立法。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立法修法,助力高质量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制定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加快推进自治区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步伐,为创建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区提供法制保障。制定煤炭管理条例,进一步巩固煤炭领域专项整治成果。制定标准化条例和重要经济目标防护管理条例,就专利促进与保护进行立法调研,以精准立法保障改革发展。开展碳达峰碳中和条例立法调研,加快推动我区绿色低碳发展。开展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立法调研,确保粮食有效供给,履行好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大政治责任。

  4.紧扣生态环境保护加强立法。健全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为筑牢祖国北疆绿色生态屏障提供坚实法制基础。积极落实中央生态环保重大决策部署,制定河湖管理条例,促进河湖功能永续利用。制定巴丹吉林沙漠沙山湖泊群保护条例,加强沙漠沙山湖泊群自然遗产保护。制定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制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压实固体废物治理和监管责任,促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就农膜污染防治、辐射污染防治、科尔沁五角枫保护进行立法调研。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三条控制线管理条例立法调研,加快形成国土开发保护新格局。

  5.紧扣创造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加强立法。制定家庭教育促进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推进家庭教育有法可依。做好与上位法的有效衔接,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依法推进我区三孩生育政策落实落地。修改燃气管理条例,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条例立法调研。

  6.紧扣边疆民族地区高效能治理加强立法。制定革命文物保护条例、志愿服务条例,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发展志愿服务事业,努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社会文明进步。针对社会建设、社会管理和基层治理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禁毒条例,开展社区治理促进条例立法调研,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

  7.加强法规清理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把地方性法规清理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作为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的重要抓手,在去年地方性法规全面清理的基础上,对涉行政处罚方面的法规开展专项清理,对上位法已经修改而地方性法规没有及时跟进的进行全面清理,计划修改道路运输条例、高速公路条例、无线电管理条例等法规,确保已经发现存在问题的法规清仓见底。紧盯紧跟国家法律修改步伐,及时对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进行清理,废止经济工作监督办法、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做到动态修改、动态清零。加强和改进备案审查工作,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研究、处理、反馈工作机制,加大纠错力度,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量。加强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发挥好备案审查信息平台作用。

  8.加强地方立法制度机制建设。认真落实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科学编制五年立法规划,完善提前介入、专班推进、“双组长”制、“小切口”等立法形式,突出地方特色,解决实际问题。健全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牵头起草法规案机制,对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的重要法规加强协调、全程参与。在立法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积极开展立法协商,拓展人民群众参与立法方式途径,完善立法听证、论证、座谈、评估、公开征求意见、反馈等机制,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不断扩大立法共识。加大对设区市立法工作的指导力度,培育立法精品,形成一批可借鉴可推广的地方立法成果。多措并举加强立法队伍建设,形成立法工作上下衔接、相互促进、协调配合的良性互动。

  三、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用好宪法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权力

  聚焦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围绕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开展监督,不断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全年计划开展执法检查3项,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7项,组织专题询问或满意度测评2项,开展跟踪监督4项,执法调研和专题调研8项,推动自治区党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9.助力经济转型发展。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紧紧抓住国家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机遇,听取和审议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情况报告,推动我区由化石能源大区向清洁能源大区转变。高度重视数字经济发展,听取和审议促进数字经济发展情况报告,推动数字经济引领实体经济发展。听取和审议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报告,专项债券使用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调研,加强专项债券管理,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审议节能工作情况报告,就2020年以来财政资金保障基层“三保”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跟踪监督科技进步“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问题清单整改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作出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切实推动高质量发展。

  10.依法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开展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一湖两海”及察汗淖尔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情况、“三区三线”划定和执行情况、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支持和推动政府依法科学精准治理生态环境,巩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以解决环境重点问题带动生态保护全面提升。

  11.助力乡村振兴。开展乡村振兴促进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全区农信社改革发展情况报告、畜牧法执法检查问题清单整改情况报告,推动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顺应广大农牧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就农村牧区改厕工作作出决定,围绕全区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和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

  12、依法保障和改善民生。听取和审议关于基层治理中网格化建设和网格员管理情况的报告,依法加快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步伐。听取和审议“兜底线、保基本、加强社会救助”工作情况报告,集中力量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对全区物业管理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开展调研,督促有关方面实施好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听取和审议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对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开展执法检查,以法律的有效实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情况开展监督,推动“双减”政策落实落地。听取和审议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情况报告,推动国家生育政策和新修改的计划生育法的贯彻实施。

  13.助力财政和国资管理提高绩效。听取和审议2021年本级财政决算报告、2022年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报告、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2021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开展专题询问并进行满意度测评,适时作出2022年自治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支持和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全面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提高财政保障能力,有效发挥财政资金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听取和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促进国有资产规范运作,更好服务发展、造福人民。

  14.推动新时代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新时代民族工作主线,听取审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大力弘扬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情况的专题调研报告,同时听取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就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贯彻实施情况、基层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情况开展调研,跟踪监督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情况,努力在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上走在前作表率,呵护“模范自治区”崇高荣誉。

  15.加强对执法、司法工作的监督。助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分别听取审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和自治区公安厅、司法厅四个部门在全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存在的顽瘴痼疾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同步作出关于加强司法监督工作的决定,从人大监督角度促进问题整改、巩固教育整顿成果。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人民调解工作情况、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金融审判工作情况报告、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控告申诉案件工作情况报告。与全国人大同步开展推进监察工作规范化法制化正规化建设情况专题调研,跟踪监督政府落实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强制法执法检查问题清单整改情况。完善人大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办理反馈和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交办信访件处理情况的跟踪监督。

  四、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支持和保证代表依法履职

  16.加强对代表的政治引领。聚焦新任基层人大代表培训工作,开展“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教育活动,组织全区各级人大代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精神,引领人大代表站稳政治立场、履行政治责任。围绕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年内完成所有代表的轮训。

  17.推进“双联系”制度不断深化巩固。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虚心听取意见建议,及时回应合理诉求,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持续深化代表对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工作的参与,建立健全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召开列席代表座谈会、专门委员会与工作委员会对口联系代表等机制。组织代表积极参加原选举单位的活动,通过专题调研、视察、走访、代表小组活动等方式,了解和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和期盼。继续开展代表回原选举单位述职工作。

  18.提升代表服务工作水平。做好常委会督办重点建议工作,推动代表议案建议高质量提出、承办单位高质量办理。推进代表履职档案规范化建设。组织全国和自治区两级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和视察活动,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参与常委会闭会期间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

  19.加强代表履职载体和平台建设。对全面推行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进行调研,继续在全区旗县(市、区)、乡镇(苏木、街道)全面推行票决制工作,更好发挥人大代表在兴办民生实事工作中的作用。巩固人大代表之家建设成果,发挥好人大代表之家服务代表、联系群众、学习培训的作用。

  20.加强选举和任免工作。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统一安排和自治区党委的要求,依法做好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和内蒙古出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有机统一,修改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任免工作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人事选举和任免程序。

  五、全面推进“四个机关”建设,努力提升依法履职水平

  21.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坚持常委会党组集体学习“第一议题”制度,办好常委会专题讲座,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在深学笃行中把牢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巩固和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把“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扎根在思想深处、落实到具体行动中。

  22.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持续加强政治机关建设,开展政治机关教育,教育引导人大机关党员干部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落实人大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支持派驻机关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职责,健全机关党组与驻机关纪检监察组有关工作协调机制。推进机关制度建设,加强执行检查力度,增强制度刚性约束力。严格执行改进作风、厉行节约、加强廉政建设的相关规定,树立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社会形象。

  23.加强人大理论研究和新闻宣传工作。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开展研究,推动人大理论与实践创新。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人大微信公众号、人大网站、内蒙古人大杂志等媒体优势,讲好人大故事。全面总结宣传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实践成果。

  24.加强人大机关信息化建设。编制并实施人大机关信息化建设规划,加强机关一体化综合办公平台建设,优化整合各项工作应用系统,确保运行安全、可靠。推进各级人大信息化系统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探索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为人大各方面工作提供高效服务保障。

  25.增强全区人大工作整体合力。加强与盟市、旗县人大联系,更多采取上下联动的方式开展立法、监督等工作协同,增强全区人大工作的整体实效。开展全区人大系统“十项创新工作”评选活动,全面总结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成功经验。以督促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文件为抓手,夯实基层人大工作基础,实现全区人大工作整体推进、同步发展。

  附件:

  1.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

  2.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22年监督工作计划

  3.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22年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计划

  4.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22年代表工作计划

  5.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22年调研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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