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第24次党组会议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领导小组第11次会议,传达学习有关会议精神,安排贯彻落实工作。
会议现场
受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孙绍骋委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林少春主持会议。党组成员段志强、艾丽华、吴艳刚、施文学出席会议,副主任李秉荣列席会议。
会议强调,机关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五个更加”的重要指示要求,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保持思想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继续抓好理论学习、调研成果转化和整改任务落实,抓细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查摆问题的整改工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继续巩固拓展第一批主题教育成果,切实把新部署、新要求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精神,稳中求进推动地方立法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将坚决贯彻、充分体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的重要要求作为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前置审核条件,认真落实好立法法的相关规定,在自治区党委领导下,进一步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不断增强地方性法规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会议审议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巩固提升机关主题教育成果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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