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4次主任会议,决定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于7月24日至26日在呼和浩特召开。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那顺孟和主持会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波、吴团英、李荣禧,秘书长施文学出席会议。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那顺孟和主持会议
会议通过了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的建议议程:审议《内蒙古自治区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草案)》、《内蒙古自治区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草案)》、《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条例(草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化促进条例》等7件地方性法规修正案(草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废止《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煤矿管理条例》等7件地方性法规的议案、《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包头市水土保持条例>的决定》、《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包头市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精准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自治区本级财政决算和2018年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2017年自治区本级财政决算、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自治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人事任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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