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至16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艳刚一行赴浙江省,就修改《内蒙古自治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内蒙古自治区职工民主管理条例》等五部法规开展调研。
在企业调研
调研组实地走访了当地工会驿站、职工服务中心、工会“商调裁诉执”联动中心、相关企业等,与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及人社、总工会等部门进行座谈交流,具体了解职工权益保障工作开展情况、成功经验等,围绕职工民主管理、职工董事监事设置、企业集体协商、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等深入进行交流。
座谈会现场
调研组指出,要认真学习借鉴浙江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好经验好做法,坚持目标导向、实践导向、问题导向,修改完善好我区涉工会五法,切实提高法规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为保障职工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自治区人大社会委、常委会法工委、自治区总工会相关负责同志参加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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