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立法听证会,就《条例(修订草案)》中的难点、热点问题进行了听证。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萨仁主持会议并讲话。
听证会现场
听证会上,9名陈述人围绕听证内容进行了陈述发言,就其中的热点问题进行了讨论。
会议指出,“四小”作为食品生产经营的重要业态,其经营状况既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又关系到其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同时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密不可分。修改这部条例是贯彻落实上位法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体现民意、维护民利的具体举措,又是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必然要求。
会议强调,地方立法工作具有鲜明的人民性和时代性,要把回应社会关切、解决实际问题的原则、方法、举措转化为法律规范,做到既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又能体现地方特色。
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郑锦春、喇军,委员李钢、龚家栋出席会议。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同志作提案介绍。20多名社会各界人士到会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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