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荣禧带领执法检查组在锡林郭勒盟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组听取了锡林郭勒盟行署及有关部门关于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深入锡林浩特市和多伦县环保部门、自然保护区、矿山企业、危险废物处置中心等地进行了实地检查,对部分中央第二轮生态环保督察群众反映问题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了随机抽查,组织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和重点企业负责人开展法律知识问卷调查。同时,结合全国人大代表专题调研工作,召开了五级人大代表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
李荣禧指出,开展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是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定不移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举措。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保持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定力,更加自觉地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
李荣禧强调,201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环境保护法进行了全面修订,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相关决策部署充分体现在法律制度中,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努力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要全面、系统理解环保法,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紧扣法律规定开展执法检查,深入查找影响法律实施、制约治理实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要全面有效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用法律的武器、法治的力量守护绿水青山,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依法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许庭章,部分人大代表参加执法检查。(供稿:张超 图片:张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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