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上午,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期间召开列席代表座谈会,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张韶春同全国人大代表、自治区人大代表座谈交流,听取意见,常委会秘书长万超岐主持座谈会。办公厅、代表工委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现场
座谈会上,人大代表畅谈了学习贯彻实施新修改的代表法的认识体会,对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提出了意见建议。
会议指出,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是在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关键时期、“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人大代表要深入学习领会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先学一步、学深一层,深刻把握党中央对今年各项工作的科学部署,全面对标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今年工作的新要求。
会议强调,要切实做好新修改代表法的贯彻实施工作,将其纳入人大代表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结合工作实际,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履行代表职责、推动事业发展的生动实践,始终站稳政治立场,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监督,为自治区实现“贯穿一条主线、办好两件大事、弘扬蒙古马精神、闯新路进中游”奋斗目标,完成“五大任务”、实施“六个工程”、开展“六个行动”贡献人大代表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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