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全国首部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的省级地方性法规,《条例》从规划、建设、管护等方面构建起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体制机制、政策体系,给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条例》明确规定,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应当按照量质并重、系统推进、永续利用的要求,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用养结合、建管并重,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健全完善多元投入保障机制,提高建设标准和质量。重点突出了耕地保护、科学规划布局、分区分类建设、地力提升、节水灌溉、落实资金保障、创新管护模式、严格耕地用途管制等举措,统筹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摘自:《中国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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