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事关舌尖上的安全这部条例6月1日起施行
 

《江苏省食品安全条例》是继就业促进、医疗保障两部条例之后,省人代会连续第三年审议事关民生的地方性法规。网络食品安全方面,《条例》明确了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获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备案,公示证照或者备案等有关信息。同时,要求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销售记录,在一定时限内保存相关凭证和记录。鼓励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以视频形式实时公开食品加工制作现场,标注食品加工制作时间和食用时限,接受社会监督。在规范网络食品交易配送方面, 《条例》也明确配送直接入口食品封签的有关要求。校园食品安全方面,一是强化责任意识,压实各方主体责任。明确了学校、托幼机构实行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学校、托幼机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校园食堂和外部供餐管理等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二是强化过程公开,推行食堂 “明厨亮灶”。通过过程公开、全程监管,及时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守住食品安全底线。预制菜安全方面,《条例》68条专门对预制菜的食品安全监管也作出规定。从生产经营角度,规定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根据预制菜所用原料、加工工艺、产品属性、食用方式等,将其归属到现行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有关食品类别,实施相应食品安全管控。特殊食品安全方面,一是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最小销售单元标注专属标志。二是销售特殊食品的,应当设立专区或者专柜并在显著位置标示。三是特殊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
(摘自:《江苏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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