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专项立法保障“一张蓝图绘到底”
 

  2023年7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全票表决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促进条例》等6部地方性法规。同步制定、出台6部重要的全局性综合性法规,无论是在自治区人大工作史上还是内蒙古法治建设进程中,都具有标志性意义。《内蒙古自治区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促进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促进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促进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促进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促进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促进条例》6部专项地方性法规,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指示精神,就加强土地沙化荒漠化综合防治、促进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能源资源开发利用、农牧业发展体系、口岸建设和发展泛口岸经济以及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进行了详细规定。在牢牢把握党中央对内蒙古的战略定位的基础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认真对照自治区党委关于“五大任务”的实施方案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的决定,坚持全面和重点相结合的原则,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通过法定程序把办好两件大事上升为全区各族人民共同遵循的行为规范和活动准则。下一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全力做好6部促进条例的学习培训和宣传解读工作,加强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引导干部群众及时准确掌握法规内容,进一步激发全区上下“一张蓝图绘到底”的信心和干劲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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