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开幕,并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会议现场
出席本次会议的组成人员60人,符合法定人数。
受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伟中委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张韶春主持会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宏范、丁绣峰、孟宪东、李玉刚、艾丽华、李秉荣、吴艳刚,秘书长万超岐出席会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郑光照、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杨宗仁、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永君列席会议。
通过会议议程后,会议听取了自治区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萨仁作的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办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郑锦春作的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张作厚作的关于《内蒙古自治区企业民主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副局长达布希拉图作的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农畜产品气候品质评价促进条例(草案)》的说明;自治区林草局局长王肇晟作的关于《内蒙古自治区草原保护和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内蒙古军区动员局副局长杨峰昌作的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征兵工作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
会议听取了自治区司法厅厅长白永平作的关于“八五”普法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自治区财政厅厅长鞠树文作的关于全区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张作厚作的关于2025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郭欣作的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还审议了部分设区的市、三个自治旗报请批准的地方性法规、单行条例及自治区有关部门关于提请任免人员情况的说明。
自治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委员,部分全国和自治区人大代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和盟工委负责同志,各设区的市、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及自治旗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自治区监委、自治区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供稿: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