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部署要求,1月20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织我区全国人大代表研读讨论生态环境法典草案、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和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张韶春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万超岐主持会议。

会议现场
会议对深刻认识制定三部法律案的重要意义、把准研读三部法律案的重点、确保三部法律案重大立法任务顺利完成提出要求,就法律案作了讲解辅导,并听取了代表的意见建议。
会议指出,三部法律案将提请今年3月举行的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制定这三部法律案是党中央部署的重大立法任务,分别涵盖生态文明建设、政治建设、经济和社会建设等重要领域,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着眼在法治轨道上推动高水平生态保护、促进党的民族工作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能够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体现了党中央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的要求。
代表们表示,将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来认识出台三部法律的重要意义,结合履职实际,认真研究思考,全面准确理解三部法律案的指导思想、时代特征、实践要求,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准备审议发言,为四次会议充分审议、顺利通过打下坚实基础。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法工委、代表工委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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