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晓!2021年度内蒙古“十大法治事件”暨“十佳法治人物”
 
信息来源: 腾格里新闻微信公众号
发布时间: 2021-12-05

  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由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内蒙古广播电视台联合开展的“202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十大法治事件暨十佳法治人物”评选活动揭晓仪式今天在内蒙古广播电视台800平米演播大厅举行。

  “十大法治事件”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锻造内蒙古自治区政法铁军

  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2021以案促改治理年”

  《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颁布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交管队伍教育整顿“大补课”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守护北疆草原林地”公益诉讼专项监督

  内蒙古边检总站打击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专项斗争

  以法治力量优化全区营商环境

  《人民法院办案程序指引》《裁判规则指引参考》 规范办案程序和统一裁判尺度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颁布实施

  “十佳法治人物”

  许雅璐 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批准处 处长

  王允恒 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第九审查调查室 副主任

  苏妮 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管理局第一医院 护理部 主任

  李建国 包头市公安局刑侦支队 副支队长

  王君 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主任

  那森 呼和浩特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边防检查处一级警长

  司利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十三支队 支队长

  王玉琳 北京尚衡(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主任 高级律师

  王爱林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 副院长

  刘安 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北部原始林区分局恩和哈达派出所二级警长

  内蒙古自治区“十大法治事件”暨“十佳法治人物”评选活动从十月中旬启动,经过层层选拔,《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颁布实施等10个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典型法治事件、许雅璐等10位在法治建设战线上恪尽职守、无私奉献、成绩显著的先进法治人物入选。

  内蒙古年度“十大法治事件”暨“十佳法治人物”的评选活动从2003年开始,已经成为推进法治内蒙古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成为了内蒙古法治建设的一个响亮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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