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用好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监督权,不断丰富和完善监督方式,提高监督的科学性和精准性,推动人大监督更加有力有效。
今年6月至10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11月28日,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对条例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询问。常委会副主任、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就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工作中一些重要事项进行了提问、追问。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农牧业工作委员会主任 刘冬明 在审议和专题询问当中提出的问题以及常委会在调研过程当中发现的问题,会形成问题清单,交自治区政府有关部门进行研究落实、进行整改。问题整改不到位,人大的监督不停止。
在前一天举行的分组会议上,大家还围绕科技“突围”工程、水资源分配管理等工作进行了询问。
自治区人大代表 孙旭东 深度参与到人大监督工作中来,既有利于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也有利于增强人大监督的效果。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陈永泉 对我们政府也好、主管部门也好,包括基层也好,是一种激励和鞭策,也是一种考验。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结合贯彻实施新修改的监督法,按照自治区党委对人大监督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及时改进监督方式,增强人大监督刚性和实效。无论是专题询问还是分组询问,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对存在问题“穷追不舍”,相关部门负责人不推不避、坦诚回答,充分发挥询问这一监督形式的作用和功效。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兼研究室主任 郝松山 针对一些普遍性、典型性问题,我们还将提交自治区党委监督贯通协调平台,合力推动问题解决,让人大监督更好反映民意、汇集民智,助力自治区改革发展大局。(记者:云燕 沈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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