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扩大会议,通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给予孙绍骋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的决定,传达自治区党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与会同志一致表示,坚决拥护党中央决定,坚决拥护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决定。
受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王伟中委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任张韶春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党中央决定对孙绍骋开除党籍和公职,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纵深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坚强意志,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鲜明态度。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坚决拥护党中央决定,坚决拥护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决定。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定精神上来,坚持以案为鉴、警钟长鸣,自觉同一切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会议强调,人大各级领导干部要以孙绍骋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为镜鉴,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坚持以身作则,自觉守住思想防线、用权底线、法纪红线、家风界线,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从严管好家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永葆清正廉洁政治本色。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各级党组织要始终扛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党组书记要落实好第一责任人职责,一级带一级,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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