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党中央关于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传达自治区党委部署要求,安排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学习教育工作。
会议现场
受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孙绍骋委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任林少春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开展学习教育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的要求上来,把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改进作风的实际行动和成效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
会议强调,要在学习研讨上下功夫、见实效,严格抓好规定内容学习,进一步增强改进作风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要在查摆问题上下功夫、见实效,对标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全面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为集中整治打牢基础。要在整治整改上下功夫、见实效,聚焦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抓好建章立制,将整改成果转化为制度成果。
会议强调,要加强对学习教育的组织领导,结合人大工作实际开展学习教育,坚决摒弃应付思想、过关心态,确保学习教育不走形式、不搞过场。要坚持学习教育和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促进,把学习教育同正在开展的工作结合起来,同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和“三多三少三慢”问题贯通起来,一体推进落实,防止学归学、做归做。
会议原则通过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及机关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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