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议程
(2023年3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一、审议《内蒙古自治区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促进条例(草案)》
二、审议《内蒙古自治区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促进条例(草案)》
三、审查批准《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四、审查批准《呼和浩特市大黑河郊野公园生态保护条例》
五、审查批准《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六、审查批准《鄂尔多斯市天然气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七、审查批准《鄂尔多斯市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
八、审查批准《巴彦淖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巴彦淖尔市河套灌区水利工程保护条例〉的决定》
九、审查批准《乌海市节约用水条例》
十、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十一、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十二、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2022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十三、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十四、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大力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存在问题清单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十五、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自治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书面)
十六、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书面)
十七、审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2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书面)
十八、人事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