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和彦苓带领执法检查组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组听取了相关情况汇报,与五级人大代表进行了座谈交流,并组织相关部门及企业负责人开展了法律知识问卷调查。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有关企业实地查看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处置、高浓度盐水和电石渣处理和综合利用情况。
和彦苓指出,环境保护法是环境领域基础性、综合性法律,规定了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构建起生态环保法律制度的“四梁八柱”,为开展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重要法律支撑。要全面有效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确保法律明确的重要制度、措施和规定落地见效,用法律的武器、法治的力量守护绿水青山,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
和彦苓强调,开展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运用法治方式巩固和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协同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具体举措。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保持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定力,更加自觉地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要坚持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依法治污,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改善生态环境带来的新变化,为筑牢祖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贡献力量。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赵吉,部分人大代表参加执法检查。(供稿:高琳 图片:高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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