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内蒙古自治区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信息来源:内蒙古人大   发布时间:2019-02-25

  2019129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19年预算草案。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对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初步审查的基础上,结合各代表团的审查意见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8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保障重点支出和民生支出,完成了年度收支预算任务,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中还存在收入增长基础不稳,收支矛盾较为突出,部分旗县“三保”压力较大,一些地方政府化债任务艰巨,一些部门和地方预算支出进度较慢,部分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不高,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压力增大等困难和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并切实加以解决。

  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的2019年自治区本级预算草案,符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党委十届八次全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符合预算法的规定,预算草案总体可行。建议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批准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9年自治区本级预算草案。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继续打好三大攻坚战,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为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财政保障。为切实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确保完成2019年预算,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以下意见:

  一、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在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全面落实国家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认真落实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和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微观主体活力,促进实体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积极争取转移支付资金和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限额等中央政策支持,增强困难盟市旗县“三保”能力,支持补齐社会事业短板。发挥好专项债券对稳投资促消费的积极作用,加快发行和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好允许垫付财政库款提前开展专项债券对应项目建设政策,加快专项债券支出进度。落实好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进一步释放内需潜力。

  二、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继续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坚持底线思维,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要平衡好稳增长和防风险的关系,把握好节奏和力度,有效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坚持精准理念,支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坚守脱贫攻坚现行目标与标准,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重点解决好实现“两不愁三保障”面临的突出问题。加大贫困旗县涉农资金整合力度,加强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充分发挥使用效益。坚持绿色发展,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薄弱环节,聚焦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继续加大财政对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建设的投入力度,加快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深入推进绿色内蒙古建设。

  三、进一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配置效率。着力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坚持有保有压,聚焦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增强对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支撑能力。统筹财力,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提升创新能力和效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优先保障农业、教育、科技、文化、社会保障、医疗健康等重点领域支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控和压减一般性支出,继续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统筹用于亟需资金支持的领域。加强民生支出管理和财政暂付款管理,规范和加强政府投资基金、涉企财政资金管理,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切实提高资金配置效率。

  四、切实加强预算执行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增强预算法治意识,深入贯彻实施预算法。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做到应收尽收,严禁虚收空转、收取过头税费,继续强化财政收入管理。硬化支出预算约束,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增强预算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压实支出主体责任,加快预算支出进度。严格依法进行预算调整。加强审计和财政监督,做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中建立绩效评估机制、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开展绩效评价、加强结果应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改变预算资金分配固化格局。稳步推进重大政策和项目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向同级人大报送,并向社会公开。

  五、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加快推进自治区以下分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进一步理顺自治区和盟市收入划分。完善自治区对下转移支付制度,继续清理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健全转移支付定期评估机制。统筹推进中期财政规划、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国库现金管理、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等相关改革。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推进项目库建设,加强项目评审论证,提高入库项目质量。推动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改革,提高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水平。落实增值税改革制度,推进个人所得税制改革,抓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健全地方税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