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12日至1月16日)
(2023年1月11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决定)
1月12日(星期四)
上午9时 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开幕)
1.自治区主席王莉霞作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3.审查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4.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作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的说明;
5.表决《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设立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决定(草案)》;
6.表决《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的表决办法(草案)》;
7.表决《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
下午3时 代表团全体会议
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1月13日(星期五)上午9时 代表团全体会议
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计划和预算报告及2023年计划和预算草案,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草案、选举办法草案。
下午3时 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1.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林少春作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杨宗仁作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3.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琪林作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4.表决《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草案)》;
5.表决《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
1月14日(星期六)上午9时 代表团全体会议
审议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酝酿、讨论候选人名单。
下午3时 代表团全体会议
审议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酝酿、讨论候选人名单,推选监票人。
1月15日(星期日)上午9时 代表团全体会议
审议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酝酿、讨论候选人名单,审议有关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
下午3时 代表团全体会议
酝酿、讨论候选人名单。
1月16日(星期一)
上午9时 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选举)
1.表决《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总监票人、副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
2.选举;
3.表决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
4.举行宪法宣誓。(在人民会堂大礼堂举行)
11时 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闭幕)
1.审议、表决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2.审议、表决关于《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
3.审议、表决关于《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3年全区及自治区本级预算》的决议(草案);
4.审议、表决关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5.审议、表决关于《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6.审议、表决关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7.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讲话。
会后举行宪法宣誓。(在人民会堂玻璃厅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