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信息来源:《内蒙古日报》 发布时间:2026-02-08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2月7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李永君检察长所作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2月7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李永君检察长所作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