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赤峰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 的决议
来源:《内蒙古日报》   时间:2019-08-02

  201981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批准赤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请批准的《赤峰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由赤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