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1年1月6日在呼和浩特举行。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胡春华主持全体会议,副主任雷·额尔德尼、罗啸天、郝益东、云秀梅、柳秀、赵忠,秘书长胡毅峰和委员共55人出席会议。自治区副主席赵黎平,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维山、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邢宝玉,自治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和各工作机构负责人、呼和浩特市和包头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安俊关于《呼和浩特市国防教育条例》的说明,审议并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呼和浩特市国防教育条例〉的决议》。会议听取了包头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伯群关于《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包头市鼓励外商投资条例〉的决定》的说明,审议并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包头市鼓励外商投资条例〉的决定〉的决议》。 会议听取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罗啸天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草案)》,并表决通过了这个报告。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稿)》,审议并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1年工作要点》,审议并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议程(草案)》、《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日程(草案)》、《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草案)》、《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执行主席分组名单(草案)》、《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副秘书长名单(草案)》、《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代表提出议案截止时间的决定(草案)》、《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表决议案办法(草案)》。表决并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云才晓同志辞去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布和朝鲁同志辞去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及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石玉平同志辞去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乔明凌同志辞去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及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斌同志辞去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及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张国治同志辞去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及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阿云嘎同志辞去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及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胡达古拉同志辞去内蒙古自治区和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表决并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组成人员补充名单(草案)》、《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组成人员补充名单(草案)》。 会议决定免去刘卓志的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职务,通过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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